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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修相關
111學年度日間學制暑修資訊(相關訊息將陸續更新)
7/4 第二期課程選課後情形請點此查看,請於7/7~7/10繳費,逾期繳費系統關閉,未繳費者不得補繳,且逕刪除其選課紀錄。6/28 工教系AP課程「計算機課程」開放第二階段加退選
6/17 新增校外學生、社會人士第二期課程申請時間
6/14 第一期課程繳費後課程狀態,請點此查看
6/8 新開第二期課程:通識,統計學、科技倫理,有意願選修者得於第二次加退選選課
6/5 新開第二期課程:通識,心理學,有意願選修者得於第二次加退選選課
第一期課程請於6/2~6/5繳費,逾期繳費系統關閉,未繳費者不得補繳,且逕刪除其選課紀錄;第二期課程訂於7/7~7/10繳費。
5/12 課程已公告,備註欄中所標學分費,為乘以學分數(時數)後之金額
暑修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日間學制暑期授課辦法
暑修期間:
第一期(四週):112年6月26日(一)至7月23日(日)。
第一期(八週):112年6月26日(一)至8月20日(日)。
第二期(四周):112年7月24日(一)至8月20日(日)。
各課程詳細時間請參閱開課查詢系統。
課程資訊:
師大首頁/學生專區/選課專區/課程查詢(日間學制),112年5月12日(五)開放查詢。
本校生選課資訊:
1.對象:111-2學期在校生、112學年度日間學碩博新生。
2.選課方式:自行登入選課系統進行線上選課。選課系統開放時間:選課期間上午9點至晚上12點整。
3.選課期程:
初選:112年5月19日(五)至112年5月22日(一)。(登記分發,所有課程皆可登記)
初選分發結果公告:112年5月23日(二)17:00,自行於「教務資訊系統-學生版」查詢初選分發結果。
◎ 暑期初選依日間學制選課「一般性分發原則」分發,即當學年第二學期分發時所參考之期末課程意見調查填答率高者優先,又相同填答率內大四、碩三、博四以上學生優先。
◎ 教育學程課程初選階段至多分發1門,欲加選多門課程,請於暑修加退選階段自行於選課系統上加選。
第一次加退選:112年5月26日(五)至29日(一)。(即時加退,所有課程皆可加退選;暑期無授權碼)
第二次加退選:112年6月30日(五)至7月3日(一)(即時加退,僅第二期之課程得加退選;暑期無授權碼)
4.學分費(本校生):
◎學分與時數相異時,以「時數」收費,例如體育課為1學分2小時之課程,學分費以兩學分計算。

◎選課人數不足時,依本校暑期課程開課之最低人數及收費規定辦理。
◎課程類別標註於課程備註。
5. 繳費期限:
第一期課程:112年6月2日(五)至5日(一)
第二期課程:112年7月7日(五)至10日(一)
6.繳費方式:
自行列印繳費單至各地郵局、中信銀各分行臨櫃、便利超商、信用卡或自動提款機繳費。
繳費單列印網址: 1. 師大首頁/學生專區/學雜費資訊專區/列印繳費單 2. 教務處首頁/學雜費/列印繳費單與收據查詢系統。
7.課程停修:已完成繳費之學生得於第一次課程開始日至課程結束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止經任課教師同意後申請停修,停修不退學分費!!!
8.本校生至外校選課:
暑期並非正規學期,原則上不開放本校學生至外校校際選課。
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經核准至他校修習本校暑期課程未開設之課程:
一、應屆畢業生修畢該課程後,即可畢業者。
二、非修習該課程否則下學期無法繼續學業者。
三、修習臺灣大學系統學分學程、輔系、雙主修,其應修學分開在暑期者。
►請先填寫【學生特殊事項報告申請書】及【校際選課申請表 (登入ipotal→進入教務資訊系統→校際選課申請表填寫)】,經通過後,始得辦理校際選課作業(111學度第2學期非在學學生,不得辦理)
►學生暑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12學分。若校內外上課時間有衝突者,以本校課程優先,衝堂之校外課程不予登錄。
9.注意事項
1、暑期開課人數以實際繳費人數為準,未達最低開課人數則不開班。 | |||||
2、學生暑期所選學分數,最多不得超過12學分。若校內外上課時間有衝突者,以本校課程優先,衝堂之校外課程不予登錄。 | |||||
3、選課結束後學生應於公告期限內完成繳費並確實到課,除課程因故停開外,不得申請退選及退費。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者,逕予註銷選課紀錄。 | |||||
4、已完成繳費之學生得於規定期限內申請停修,惟不得申請退費。 | |||||
5、夏季學院:欲選修通識課程者(新生、舊生皆可)請自行查詢認抵資訊並向夏季學院報名,不需辦理校際選課手續。 | |||||
6、全國大學先修課程:欲修習先修課程者(限學士班新生),請自行查詢認抵資訊並向該平台報名,不需辦理校際選課手續,可認抵的課程請於修習完畢後依本校規定辦理抵免。 | |||||
7、同學若有暑宿需求,得至學生宿舍申請系統登記。(費用等資訊請至宿管中心網頁查看) |
外校生校際選課/選讀/旁聽:
1.申請日期:
第一次:112年5月26日(五)、5月29日(一)
第二次:112年6月30日(五)、7月3日(一),僅得加選第二期課程。
2.校際選課:外校生請至【校外學生校際選課申請系統】登錄課程並列印申請表
3.選讀/旁聽:請填書面申請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接受社會人士選讀/旁聽申請表】
4.師培(教育學程)課程不開放外校生校際選課或旁聽選讀,其他課程取得授課教師同意後,得申請修課。
5.學分費(校外):
◎學分與時數相異時,以「時數」收費,例如體育課為1學分2小時之課程,學分費以兩學分計算。
◎旁聽選讀須繳交登記費200元,選課手續完成後,本項登記費一律不退費。

◎選課人數不足時,依本校暑期課程開課之最低人數及收費規定辦理。
6.繳費方式:校際選課生請至【校外學生校際選課申請系統】列印繳費單,旁聽選讀生請於選課時以現金繳費,除課程因故停開外,不得申請退選及退費。
7.停修申請:第一次課程開始日至課程結束前最後一個工作日止,惟不得申請退費。
8.法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際選課實施要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接受社會人士【選讀/旁聽】課程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