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7544

共同必修英文選課注意事項

112學年度共同科英文選課注意事項(含重修)
1. 必修共同英文:
課程科目 修習對象 學期別 學分數 課程內容
共同英文一 全校大一學生
依程度編班
上學期 2 針對大一新生開設之必修英語課程,依新生入學英文成績,分為基礎級初級、中初級、中高級、及進階共五級。跨系、跨院編班。
共同英文二 全校大一學生
依程度編班
下學期 2
共同英文三 全校大二(以上)學生
依主題自由選修
上學期
或下學期
(
單學期課)
2 針對大二開設之必修英語課程,包含:商用英文文學與文化教育英文科技英文、藝術英文、運動英文、科學英文、社會科學英文、學術英文寫作與口語表達,由學生自由選修。
101學年度之後入學新生,需先修畢英文(一)及英文(二)且成績及格者始得修習英文(三),英文()及英文()課程以原班循序修習為原則,未修畢英文()者不得修習英文()。如英文()學期總成績不及格但等第達D()以上之學生,得於下一學期申請先修習英文(),再重修英文(),請多加留意。
 
2. 共同英文()及英文():
英文(一)及英文()各系所上課時段如下,請各系大一學生請勿於各系已排定共同英文之時段選修其他課程。
螢幕擷取畫面 2023-08-21 165320

3. 共同英文()

共同英文(三)(商用英文、文學與文化、教育英文、科技英文、藝術英文、運動英文、科學英文、學術英文(聽力與口說)及學術英文(閱讀與寫作),學生可自由上網選修,英文(三)於每學年度上下學期皆會開課,各學院系所皆針對英文()排定修課時間,避開各系所必修課時段,但並未強制規定各系所學生修課時間。英文(三)之固定開課時間為公館校區6-7節次、五6-7校本部3-4、四3-4、四6-7以及五6-7,方便各位同學選修,詳細開課時間請上教務處選課系統查詢。
各學院英文(三)建議修課時段:
學期 學院系所 修課時段 開課校區
上學期 理學院、競技系 6-7
6-7
公館校區
藝術、管理學院、體育、東亞系 3-4 校本部
文學院、音樂學院、表藝系 3-4
6-7
校本部
華語系、東亞系 6-7 校本部
下學期 教育學院、華文系 3-4 校本部
科技學院 3-4
6-7
校本部
科技學院、華語系電機系 6-7 校本部

4. 共同英文()
()重修:

大二以上同學,先前修習英文()()因大一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以及英文()()未獲編班者,請於開學前一週至加退選前,填妥特殊原因申請單,並繳交至教務處共同教育委員會,以利後續選課業務辦理欲補修下學期英文()者,請勿於上學期繳交申請單。



共同英文選課等相關問題請洽共教外文組承辦人:
Email:racheljiang@ntnu.edu.tw



辦公室: 行政大樓二樓 通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