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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卡學生優惠效期及使用注意事項

學生證悠遊卡說明:

  1. 原始儲值金額為0元。
  2. 學生票優惠預設4年:碩士班及博士班效期皆設定為入學年度至效期年度之10月底,屆時尚未畢業者,請持學生證至和平校區I行政大樓1樓註冊組或公館教務組辦理展期,每次展期1年。
  3. 因辦理展期須持卡片至展期機過卡,逾時未辦理展期者,票卡會取消學生優惠並改以普通票費率計費,請同學留意自身權益辦理展期,如未辦理展期而發生權益受損之情事,由同學自行負責。

悠遊卡使用注意事項:

  1. 票卡應避免暴露於高溫及彎折、磨損或裁切破壞。
  2. 請勿將多張悠遊卡同時觸碰感應區,避免感應不良或重複扣款。
  3. 使用時,請勿放置於金屬製品附近。
  4. 若輕觸感應區的時間太短或距離太遠,請稍待片刻,重新感應即可。
  5. 若將票卡放置於皮包內感應,請注意厚度不可超過 5 公分,並仍請輕觸感應區。
學生證如未依規定使用,造成前述人為毀損情形,請學生自行負擔重製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