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逕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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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第3次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重要日程:
本次辦理系所:翻譯所、物理系、化學系、體育系、光電所、華語系
申請時間:115年6月1日至6月12日。(各系所、學位學程得另訂申請時間辦理)
錄取公告:115年7月2日。
錄取學生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逕讀博士(115年8月1日進行身分轉換)
一、法規: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要點
二、申請時間:
第一次於博士班甄試招生期間辦理。
第二次於博士班招生考試期間辦理。
 各系所另訂申請時間者,從其規定
三、申請方式:
113學年度起取消公告學生逕修讀博士學位招生簡章,由系所自行公告甄選方式,請依系所公告向系所提出申請。
四、錄取公告:
錄取名單經本校招生會議核定後,統一公告。
五、注意事項
1.依本校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七條規定,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其畢業學分數及是否採認其修讀碩士期間已修習之學分數等相關規定,由各系、所、學位學程自訂。
2.有意申請臺灣大學、臺灣科技大學逕讀博士學位者,請見臺灣大學系統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