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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修讀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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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學程認證申請方式】

<   首次核發

申請時間 一般上班日8:3017:30
申請費用 首次申請繳工本費
申請資格 依各學分學程修習辦法及課程規劃,修畢該學程規定課程
申請 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並檢附中文歷年成績單或修課檢視表至學程設置單位審核,經審核後送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
領取 3個工作天後(當日及例假日不計入)免經通知,逕至註冊組/公館教務組憑證件領取。



<   補發申請

申請時間 一般上班日8:30~17:30
申請費用 工本費100元
申請方式 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免經學程設置單位審核,逕送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



<   相關連結

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學分學程課程地圖

續修學分學程申請書

放棄學分學程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