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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抵免

📢【最新公告】

📌 【114-2 學分抵免日程及注意事項】
       👉 請務必先行詳閱🔗點我查看完整資訊
    
  ⚠️️  注意‼️
本校學分抵免僅適用於入學前取得之學分
入學後於本校修讀,或透過校際選課取得之學分(即已呈現於歷年成績單者),若欲申請認列為其他學習領域(如學程、輔系、雙主修),不屬本次抵免受理範圍,請勿混淆。

📘 學分抵免/免修申請須知

📌 說明事項

🔹申請流程請參閱:
    【學分抵免申請流程共同英文免修申請流程

🔹申請前請先閱讀「學生抵免學分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若系所有更嚴格之規定,依其規定辦理。
🔹抵免申請須於行事曆規定期間內完成;逾期不受理。 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
🔹申請抵免限 入學學年度前 10 年內 修習及格之學分(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
🔹推廣教育學分班/遠距課程可抵免學分不超過 畢業應修學分 1/2
🔹本校已修習及格之科目不得再申請抵免。
🔹抵免後,每學期修習學分不得低於學則規定下限。
🔹若本學期已有抵免或免修核准,務必於加退選/停修期限內自行退選(停修)該課程
     逾期不得再以此理由退選。

🔹抵免學分核准後,不得變更或撤銷。

📞 諮詢窗口

🔸學士班學分抵免:註冊組 02-7749-1077
🔸共同英文免修規定:教務處共教外文組
🔸教育專業課程抵免:師資培育學院(02-7749-1232)

📌 申請資格

▫️轉學生、重考生、重新申請入學學生
▫️修學士/碩士期間修習碩/博課程,成績達 B–(70 分)以上 且未列入畢業學分
▫️依法須先修讀學分者、符合本校學士班基礎課程免修規定者
▫️具教育學程資格者(教育專業課程抵免)

📋 需加會之抵免項目  
 
申請抵免之學分 加會單位 位置
教育學分 師資培育課程組   校本部行政大樓3樓
通識教育學分 通識教育中心   通識暨共教辦公室
  校本部行政大樓2樓
中文思辨與表達課程
(原國文課)學分
共同教育委員會國文教育組
共同英文學分 共同教育委員會外文教育組
體育學分 共同教育委員會普通體育組   體育與運動科學系辦公室
  體育館3樓
 

♾️相關連結
  🔗 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Student Credit Transfer Regulations
  🔗 學分抵免申請流程 Procedure for Credit Transfer
  🔗 共同英文免修申請流程 Procedure for General English Course Wa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