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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


國科會核配類:
說明:國科會核配名額,由學校進行評選獎勵。

一、獎勵金額及核給年限
每月4萬元。自博士班一年級起獎勵三年;於三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108-112學年度舊制:每月4萬元。自入學年度九月一日起至第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至多獎勵四年;於四年內畢業者,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二、 獎勵對象:
(一) 當年度錄取並註冊入學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
(二) 不包括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獎勵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受獎資格,自事實發生日次月起終止本獎學金,且不再恢復:

(一)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二) 錄取後辧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三)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轉回(入)碩士班就讀。
(四)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五) 未獲系所繼續推薦者。


三、獎勵名額:
國科會當年度核定名額依本校實施要點第五點分配予系所。
113學年度:共25名
109-112學年度:共14名/年度
108學年度:共13名

四、評選標準:
由各系所自訂。

五、辦理方式:
系所自行辦理評選,並於教務處訂定之時間前,送交推薦名單。(約於6月)

六、獲獎生應配合提出相關資料(含定期評量報告、結案報告等)以及獎勵成果相關追蹤調查等。

七、遞補機制:
由因故中止受獎生的系所送交之備選名單遞補,若無則再由本校實施要點第五點第一項第一款系所遞補,續領該缺額經費。

八、法規:
113學年度起: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實施要點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Graduate Research Fellowship Pilot Program

108-112學年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實施要點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 Scholarships for Exceptional Doctoral Students


九、獎學金發放:
學校向國科會請款發放。學期初須待名單都確定才可向國科會請款,故學期初會延遲1-2個月左右發放。
113學年度(按月發放):每月1號進行核銷,約於15號匯入獲獎生帳戶。
110-112學年度(2個月發放1次):單月15號進行核銷,約於單月30號匯入獲獎生帳戶。


國科會甄選類:
說明:學生逕行向國科會申請。

113學年度缺額徵件
日期: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月10日中午12時
對象:於113年2月或9月入學就讀博士班一年級者
詳情請至國科會網站查閱: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cd9d3ef2-7411-4f8a-83d2-a8640841e5d9

114學年度徵件
日期:113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
對象:有意於114年2月或9月入學就讀博士班一年級者(於114年2月或9月成為博士班新生,錄取(入學)前先申請)
詳情請至國科會網站查閱:https://www.nstc.gov.tw/sci/ch/detail/81deda3c-2f64-49a8-9a35-407cb4f9a8a8

獎學金發放:
獲獎新生辦理報到入學後,Email核定公文(每一頁都要)存簿封面至tsubasa1024@ntnu.edu.tw(114甄選類獲獎人,如為113-2提前入學或逕讀博士班學生,請於114年2月21日前辦理;114-1入學者請於114年9月5日前辦理)
學校彙整名單並確認符合受獎資格後,向國科會請款,款項核撥後按月發放(每月1號進行核銷,約於15號匯入獲獎生帳戶)。學期初須待名單都確定才可向國科會請款,故學期初會延遲1-2個月左右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