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14175
「中文思辨與表達(原國文課)」修課注意事項
中文思辨與表達 修課注意事項
共同教育委員會國文教育組:通識教育中心暨共教委員會聯合辦公室(校本部行政大樓 2 樓)
聯絡資訊:02-7749-1129;m.tsai@ntnu.edu.tw
共同教育委員會國文教育組:通識教育中心暨共教委員會聯合辦公室(校本部行政大樓 2 樓)
聯絡資訊:02-7749-1129;m.tsai@ntnu.edu.tw
【修業規定】
依據「本校中文思辨與表達課程修習要點」辦理。(參閱要點)
本校學士班學生在學期間應修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各2學分。
【114-2選課注意事項】
【學系上課時段】
【課程補修】
Ø缺「國文(一)」、「各級華語課程(一),請補修「中文閱讀與思辨」
Ø缺「國文(二)」、「各級華語課程(二),請補修「中文寫作與表達」
依據「本校中文思辨與表達課程修習要點」辦理。(參閱要點)
本校學士班學生在學期間應修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各2學分。
【114-2選課注意事項】
1.選課系統預設帶入114-1學期原上課班級,若需換班請自行於選課系統(採線上選課)退選或加選。
2.預選課程若自行退選再加回,不保證能分發成功,因此退選時請審慎考量。
3.考量跨域學習需求,增加修課彈性,114-2部份專班仍有學系或其他擋修限制,並增開夜間課程供選修。
4.詳細之開課時間及課程內容請至課程查詢系統查詢。
5.授權碼:
- 114-2「中文寫作與表達」原則不發放授權碼,如有特殊原因需加選者,請填寫紙本學生報告書向共教國文組提出申
請,經審核通過後才會提供授權碼。勿直接向授課教師索取授權碼。
- 請於開學全校加退選階段提出申請,非本時段提出之申請不予受理。
- 填寫學生報告書(敘明加選原因,必要時可提供佐證資料)►系所核章►共教國文組審核►通過者提供授權碼
學生報告書下載連結:學生報告書.odt
【學系上課時段】
| 開課校區 | 時段 | 學系 |
| 公館校區 | 週一 1-2節 | 數學系、物理系、化學系、外籍生(專班) |
| 公館校區 | 週一 3-4節 | 生科系、地科系、資工系、營養科學學位學程、光電工程學位學程、競技系(專班) |
| 校本部 | 週五 1-2節 | 教育系、心輔系、社教系、衛教系、教院不分系、音樂系、英語系、科技系 |
| 公館校區 | ||
| 校本部 | 週五 3-4節 | 幼家科學系、公領系、特教系、學習科學學位學程、美術系、設計系、企管系、體育系 |
| 公館校區 | ||
| 校本部 | 週五 6-7節 | 國文系、歷史系、地理系、臺文系、表演學位學程、東亞系 |
| 公館校區 | ||
| 校本部 和平校區 |
週五 8-9節 | 工教系、圖傳系、機電系(含鑄造專班)、電機系、車能學位學程、華語系應華組、華語系國華組三年級 |
【課程補修】
Ø缺「國文(一)」、「各級華語課程(一),請補修「中文閱讀與思辨」
Ø缺「國文(二)」、「各級華語課程(二),請補修「中文寫作與表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