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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思辨與表達(原國文課)」修課注意事項
中文思辨與表達 修課注意事項
【修業規定】
依據「本校中文思辨與表達課程修習要點」辦理。(參閱要點)
本校學士班學生在學期間應修中文閱讀與思辨、中文寫作與表達各2學分。
【選課方式】
採線上選課。
學生自行於選課系統加退選,大一學生選課以學系所屬選課時段為原則。
考量跨域學習需求,增加修課彈性,除部份專班外,各時段課程於開學加退選階段解除學系擋修限制,並增開夜間課程供選修,以利學生安排課程。
★請注意授權碼選課不能退選。
【學系上課時段】
開課校區 | 時段 | 學系 |
公館校區 | 週一 1-2節 | 數學系、物理系、化學系、外籍生(專班) |
公館校區 | 週一 3-4節 | 生科系、地科系、資工系、營養科學學位學程、光電工程學位學程、競技系(專班) |
校本部 | 週五 1-2節 | 教育系、心輔系、社教系、衛教系、教院不分系、音樂系、英語系、科技系 |
公館校區 | ||
校本部 | 週五 3-4節 | 幼家科學系、公領系、特教系、學習科學學位學程、美術系、設計系、企管系、體育系 |
公館校區 | ||
校本部 | 週五 6-7節 | 國文系、歷史系、地理系、臺文系、表演學位學程、東亞系 |
公館校區 | ||
校本部 | 週五 8-9節 | 工教系、圖傳系、機電系(含鑄造專班)、電機系、車能學位學程、華語系應華組、華語系國華組三年級 |
公館校區 |
【課程補修】
Ø缺「國文(二)」、「各級華語課程(二),請補修「中文寫作與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