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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體育課程僱傭型教學助理專區
113學年度第2學期普通體育課程僱傭型教學助理申請公告
一、相關法規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學助理實施實點辦理。二、教學助理聘用資格
(一)需為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或研究所之全時學生。(二)普通體育課程教學助理每學期於本校以擔任1個「僱傭型」兼任助理職務為原則。
(聘期為114年3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計4個月)
(三)普通體育課程開放僱傭型教學助理(TA)得同時擔任1個校內其他僱傭型之兼任助理或臨時人員,
惟需請同學先行確認校內兼任助理或臨 時人員之聘期是否與教學助理(TA)相同,再提出申請。
三、線上申請方式
(一)教學助理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學助理工讀生人員管理系統-申請端→教學助理聘任→申請新的聘案。(二)教師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學助理工讀生人員管理系統-管理端→簽核送出。
四、申請作業時程規劃
項目 | 時間 | 說明 |
線上申請 | 113.12.16(一)至114.1.13(一) |
教學助理於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學助理工讀生人員管理系統-申請端」線上提出申請,受理單位請選共同教育委員會普通體育組提出申請,並由教師於「教學助理工讀生人員管理系統-管理端」簽核送出。 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再做任何異動。 有關課程序號、代碼、組別已於113年7月1日公告於本校課程查詢系統,請自行至系統確認 注意:校內超過兩個僱傭型工作(第三件僱傭型工作以上者)無法進行線上申請。 |
審查作業 | 114.1.14(二)至114.2.8(六) | 單位審查 |
公告審查結果 | 114.2.8(六) | 公布審查通過名單 |
聘任期程 | 114.02.9(日)至114.2.28(五) | 進行教學助理加保及聘任審核程序 |
薪資核發 | 114.03.01(六)至114.6.30(一) | 注意:每月按時線上登錄當月工作時數,以利每月薪資核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