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8911

普通體育課程僱傭型教學助理專區

115學年度第1學期通識暨共同教育委員會
教學助理申請公告
一、相關法規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學助理實施實點辦理。
二、教學助理聘用資格
(一)需為本校大學部三年級(含)以上或研究所之全時學生。
(二)教學助理協助教師教學及配合學校開課時間,每學期於本校以擔任1個「僱傭型」兼任助理職務為原則。
(三)通識暨共同教育課程開放僱傭型教學助理(TA)得同時擔任1個校內其他僱傭型之兼任助理或臨時人員,惟需請同學先行確認校內兼任助理或臨時人員之聘期是否與教學助理(TA)相同,再提出申請。
(四)教學助理聘期為115年9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每月薪資5,000元/月,每小時平均薪資不得低於行政院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
(五)教學助理每門課以申請1位教學助理為原則,將視當學期教學助理員額及課程規劃而定。
三、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申請網址:https://pms.itc.ntnu.edu.tw/PlanApp3/
(一)教學助理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學助理工讀生人員管理系統-申請端→教學助理聘任→申請新的聘案
(二)教師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學助理工讀生人員管理系統-管理端→簽核送出
四、申請作業時程規劃
項目 時間 說明
線上申請 115.07.06()115.07.27() 採線上申請。請依下列資訊填寫,以利聘案順利送至本中心審查。
受理單位:
通識課程:教務處通識教育中心
英文(一):教務處共同教育委員會外文教育組
中文閱讀與思辨:教務處共同教育委員會國文教育組
普通體育:教務處共同教育委員會普通體育
邏輯教育組:教務處共同教育委員會邏輯與程式教育
          
課程學年:115   / 學期:1
          課程類型、名稱、序號、代碼、組別於115年6月8日公告
         於本校課程查詢系統,請自行至系統確認


注意:校內超過兩個僱傭型工作(第三件僱傭型工作以上者)無法進行線上申請。
審查作業 115.07.28()115.08.06() 單位審查
公告審查結果 115.08.10() 公布審查通過名單
聘任程序 115.08.10()115.08.31() 系統重新開放(第二階段申請)
進行教學助理加保、聘任審核程序
繳交契約書 115.08.31()115.09.30() 契約書完成後應列印三份,教師、教學助理簽名後至秘書室三組用印,並將其中1份送交至通識教育中心留存。
薪資核發 115.09.01()115.12.31() 注意:每月按時線上登錄當月工作時數,以利每月薪資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