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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校後學生證失效
一、應屆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時,請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或公館教務組加蓋「學生證失效」章,方可領取學位證書(如學生證遺失請先行於線上申請掛失)。
請注意,離校後學生證即失效,視同一般無記名悠遊卡,優惠到期後將改為普通票費率,且無法申請掛失及補發。
二、退學生辦理離校手續時,請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或公館教務組加蓋「學生證失效」章,並於線上申請掛失。
三、本校學生證皆為無記名悠遊卡,為免影響權益,畢業或退學離校後,原學生證悠遊卡儲值金用完後,請不要再加值或綁定公共運輸定期票,否則遺失或損壞將無法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