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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選讀
113學年度第2學期 社會人士選讀/旁聽
一、受理日期:114年2月10日(一)~114年3月3日(一) 工作日8:30~17:00
選讀(有成績單)應於上述期限內完成申請,旁聽(無成績單,仍須繳費)得於課程結束日前申請。
二、申請資格:
1. 選讀學士班課程者,最低須具高中職學力。
2. 選讀碩士班課程者,最低須具學士學位。
3. 選讀博士班課程者,最低須具碩士學位。
必要時,得經開課系所考試合格後,才能申請。
三、課程查詢:
日間學制課程查詢系統、在職專班暨EMBA課程查詢系統
進入後點選「開課與課程大綱查詢」。
請自行徵得授課教師及開課單位之修課同意。
四、申請流程:
填妥表格資料➜授課教師簽章➜開課單位核章➜教務處課務組(和平校區I行政大樓3樓)審核(請檢附①身分證件②最高學歷證明正、影本)➜出納組繳費(和平校區I普通大樓1樓)➜將表單送回課務組
師大校園地圖
五、費用:
選讀(有成績單)應於上述期限內完成申請,旁聽(無成績單,仍須繳費)得於課程結束日前申請。
二、申請資格:
1. 選讀學士班課程者,最低須具高中職學力。
2. 選讀碩士班課程者,最低須具學士學位。
3. 選讀博士班課程者,最低須具碩士學位。
必要時,得經開課系所考試合格後,才能申請。
三、課程查詢:
日間學制課程查詢系統、在職專班暨EMBA課程查詢系統
進入後點選「開課與課程大綱查詢」。
請自行徵得授課教師及開課單位之修課同意。
四、申請流程:
填妥表格資料➜授課教師簽章➜開課單位核章➜教務處課務組(和平校區I行政大樓3樓)審核(請檢附①身分證件②最高學歷證明正、影本)➜出納組繳費(和平校區I普通大樓1樓)➜將表單送回課務組
師大校園地圖
五、費用:
登記費 (每人) 200元 |
+ | 日間學制 (每學分) |
學士班課程 2,000元 |
研究所課程 3,000元 |
|||
在職專班 (每學分) |
依學分費收費標準收費 |
所繳費用除課程因故停開或異動致無法繼續修習、得申請無息退還外,一律不退費。
六、注意事項:
1. 每學期至多選修9學分為限。
2. 選讀者之成績單將於成績收登截止後寄發至申請時所填通訊地址;旁聽者之上課成績或到課紀錄均不予登載,亦不發給任何修課證明。
3. Moodle學習平台帳號將以E-mail通知,最遲於申請截止後三日內寄發。
4. 課程停修不退費,請填具【旁聽選讀學生課程停修申請表】於停修申請期間內繳回課務組,逾時恕不受理。
七、承辦單位:課務組 (02)7749-1180
社會人士選讀/旁聽申請表(odf) (pdf檔下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接受社會人士【選讀/旁聽】課程實施要點
六、注意事項:
1. 每學期至多選修9學分為限。
2. 選讀者之成績單將於成績收登截止後寄發至申請時所填通訊地址;旁聽者之上課成績或到課紀錄均不予登載,亦不發給任何修課證明。
3. Moodle學習平台帳號將以E-mail通知,最遲於申請截止後三日內寄發。
4. 課程停修不退費,請填具【旁聽選讀學生課程停修申請表】於停修申請期間內繳回課務組,逾時恕不受理。
七、承辦單位:課務組 (02)7749-1180
社會人士選讀/旁聽申請表(odf) (pdf檔下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接受社會人士【選讀/旁聽】課程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