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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學分採計
申請程序
相關連結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境外修習課程實施辦法】111.04.13修訂
【赴外學生修課記錄申請系統】操作手冊
一、受理期間 | 於成績送抵本校兩個月內提出成績證明及相關文件完成學分登錄或採計申請;應屆畢業生至遲應於次學期上課開始一週內完成採計申請,否則必須註冊選課。 |
二、申請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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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核進度查詢 |
送出線上申請表及紙本申請可查詢審核進度。 【查詢路徑】校務行政入口網/教務資訊系統/成績相關/赴外學生修課記錄申請/列印審查結果確認。 |
四、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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