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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證領取

114學年度第2學期 新生學生證領取 (含114保留入學,復學學生)

請依規定完成註冊程序(報到資料繳交、學雜費繳費及健康檢查)後,本人憑1.身分證明文件2.健康中心體檢收件證明或樂活、啟新診所體檢收據領取學生證*如本人無法親自領取,得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除上述文件外,尚須攜帶:委託書及代領人身分證件正本。
領取時間:115年2月23日起
領取地點:
  • 和平校區系所:和平校區I行政大樓2樓 研究生教務組校園地圖H101
  • 公館校區系所:公館校區綜合館1樓 公館教務組校園地圖G102
注意事項:
  1. 學生證係以新生報到時登錄之資料與上傳之照片製作,如因資料填寫錯誤、更換照片等原因需重製時,須自行負擔重製費用200元整。
  2. 如上傳之照片格式內容不符規定,致本校無法製作學生證,請依所屬系所查詢承辦人電子郵件,並以電子郵件補繳符合格式之照片。(詳見學生證更換說明)
  3. 簽領卡片時,應立即檢查卡片外觀是否正常,如有折損、斷裂等情形,請立即向研教組反映,以辦理換發。未立即反映者,日後如需重製,須自行負擔重製費用。
  4. 逕讀博士班採舊卡換新卡方式,請將舊卡餘額使用完畢(遺失請掛失)後換領。

111學年度以前入學,尚未換領4K學生證者

本校自112學年度起換用4K學生證,若手上之學生證已無校園門禁等權限,可憑舊卡或NTNU APP數位證件至研究生教務組(和平校區系所)或公館教務組(公館校區系所)領取新卡;若校園權限尚未停止,無需特別換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