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20236

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認證與新版學分學程證書說明

配合本校推動專業學分學程,自114學年度起調整學分學程證書核發方式。

新版學分學程證書將整合跨域學分學程及專業學分學程之完成結果,統一於畢業時核發,以完整呈現學生修習學分學程之學習成果。

【重要提醒】 舊版跨域學分學程證書將於 2026年8月1日起停止核發。 自該日起,學分學程完成結果將改於畢業時統一註記於新版學分學程證書,不再單獨核發舊版學分學程證書。

一、跨領域學分學程修讀申請公告

跨領域學分學程修讀申請公告及相關資訊,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網頁: 學分學程相關公告

二、學分學程類型與認證方式

本校學分學程分為「跨域學分學程」及「專業學分學程」二類,二者完成方式及認證程序如下:

學程類型 認證方式 證書註記方式
跨域學分學程 學生依學程規定取得修讀資格,修畢各學分學程規定課程後,仍須依規定於畢業前送件申請認證。 經學程設置單位審核通過後,送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系統註記。 通過認證後,完成結果將註記於系統內,並於畢業時統一列載於新版學分學程證書。
專業學分學程 學生依各專業學分學程規定課架修畢課程且成績及格即可,無須另行提出修讀或認證申請。 符合完成條件者,將於畢業時統一列載於新版學分學程證書。

三、跨域學分學程認證申請方式

跨域學分學程仍採送件認證方式辦理。學生修畢該學程規定課程後,應依下列方式提出認證申請:

申請時間 一般上班日 8:30~17:30
申請資格 依各跨域學分學程修習辦法及課程規劃,修畢該學程規定課程。
申請方式 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並檢附中文歷年成績單或修課檢視表, 至學程設置單位審核。經審核通過後,由學程設置單位送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系統註記。
辦理結果 通過認證後,完成結果將註記於系統內;學生畢業時,統一列載於新版學分學程證書。

四、專業學分學程完成方式

專業學分學程係本校自114學年度起推出之「學系主導」學分學程, 以各教學單位課程架構內課程為主,明確呈現主軸方向、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 供學生系統化修讀。

專業學分學程無須事先申請修讀,亦無須於修畢後另行提出認證申請。 學生依各專業學分學程規定課架修畢課程且成績及格者,符合完成條件時, 其完成結果將於畢業時統一列載於新版學分學程證書。

五、畢業前自費申請學分學程證書

學生如於畢業前因升學、申請、求職或其他原因需要學分學程證書, 得自費申請核發。證書內容將列載 截至申請日止 已認證完成之跨域學分學程,以及已依規定課架修畢之專業學分學程。

前項自費申請證書僅呈現申請當時已完成或已認證之學程結果; 其後如另有新增完成之學分學程,仍以畢業時系統認定結果為準, 並統一列載於畢業時核發之新版學分學程證書。

六、舊版跨域學分學程證書申請期限

原有跨域學分學程證書將配合新制逐步整併。學生如欲申請 舊版跨域學分學程證書,請於 2026年7月31日(含)前 依原規定完成申請。

2026年8月1日 起, 舊版跨域學分學程證書將停止核發;其後跨域學分學程通過認證者, 完成結果將註記於系統內,並於畢業時統一列載於新版學分學程證書。

七、重要時程

日期 說明
即日起 新版學分學程證書系統正式上線,符合資格之畢業生可依規定領取新版證書。
2026年7月31日(含)前 仍可依原規定申請舊版跨域學分學程證書。
2026年8月1日起 停止核發舊版跨域學分學程證書。跨域學分學程通過認證者,完成結果註記於系統內;專業學分學程符合完成條件者,無須提出認證申請,畢業時統一列載於新版學分學程證書。

八、新版證書特色

新版學分學程證書將統一於正面呈現學生已完成之跨域學分學程及專業學分學程, 並取消背面認證科目之印製,以達版面簡潔俐落、提升證書整體質感之效果。

九、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