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5908

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修讀申請公告】
請點選此連結至公告網頁參閱  §連結

【學分學程認證申請方式】
<   首次核發

申請時間 一般上班日8:3017:30
申請費用 首次申請繳工本費
申請資格 依各學分學程修習辦法及課程規劃,修畢該學程規定課程
申請 填寫學分學程證申請,並檢附中文歷年成績單至學程設置單位審核,經審核後送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
領取 3個工作天後(當日及例假日不計入)免經通知,逕至註冊組/公館教務組憑證件領取。

<   補發申請

申請時間 一般上班日8:30~17:30
申請費用 工本費100元
申請方式 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免經學程設置單位審核,逕送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

<   相關連結

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