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大學部學生應修滿通識教育共32學分,含基本能力課程14學分(國文4學分、英文6學分、體育4學分)與通識18學分;且通識各領域每一領域至少需修習2學分。通識課程架構及相關規定請參閱通識中心網站說明,網址:
https://www.cge.ntnu.edu.tw/article_d.php?lang=tw&tb=4&id=1827
主題一: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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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修習規定為何?應修滿幾學分才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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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的通識課程修習學分有上限嗎?
目前通識課程沒有設定每學期學分修習上限,但為了使專業與通識課程均衡修習,維持學習品質,建議同學一學期修習通識課程以不超過3門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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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習通識課程,有系所限修條件嗎?
原則上沒有限修條件,惟部分通識課程教師為避免學生重複修習相近學科,設限特定學系不得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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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是否實行校際互選通識課程?
本校目前與臺大、臺科大、臺北醫學大學有部分通識課程開放互選並認抵學分,學士班一般生免收學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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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課程有哪些?
自主學習課程分為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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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課程
- 「自主學習:自主探究」與「自主學習:專題探究」,各 2 學分。
- MOOCs(線上課程)最多可抵免 4 學分(僅限本校學生)。
- 更多資訊請見:通識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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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能力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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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寫作與表達:自主學習
- 由 3–6 人組隊申請,自行規劃學習方案。
- 計畫需包含三種寫作主題:應用寫作、評論寫作、自由寫作。
- 完成後可獲得 2 學分。
- 詳細資訊:課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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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三):自主學習
- 學生可依需求自訂學習目標與計畫,並由教師提供指導與諮詢。
- 完成計畫後,需繳交學習紀錄與成果報告,經審核通過可獲得 2 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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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寫作與表達:自主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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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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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自主探究」與「自主學習:專題探究」兩門課程有何不同?
- 自主學習-自主探究:由教師與學生共構自主學習課程,學生須於開學前繳交自主學習計畫書,經教師審核後輔導學生展開執行。課程核心以通識博雅為基礎,並融入跨域學習、議題導向、社會實踐、自主倡議,以及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相關的主題,鼓勵學生多面向思考與探索。
- 自主學習-專題探究:由兩人以上組成團隊,自主規劃至少32小時的學習課程。主題需具跨域或議題導向性,並可結合永續發展目標(SDGs)、社會實踐或自主倡議等面向。團隊須自行尋找合適的指導教師,並於前一學期提出申請。計畫書需經通識中心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並依審查委員建議修正後,方可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