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學士的申請時程與輔系、雙主修及學分學程相同(申請時間請參閱當學期學校行事曆),皆於每學年第 2 學期辦理,申請結果於次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始生效。例如 113學年第 2 學期通過校學士申請,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可以開始以校學士身份修習課程。
主題二:校學士學位申請流程與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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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可以申請校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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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校學士的流程為何?
A: 申請流程包括「申請前準備」、「預約會談」、「準備申請文件」、「申請文件繳交」四個階段,說明如下:
(1) 申請前準備:修習非所屬學系跨域專業探索課程至少 2 學分,參加當學期校學士說明會,並建議參加跨域學習講座或產業跨域人才座談會(非必要);
(2) 預約會談;參與跨領域學習規劃辦公室提供的校學士申請及跨域學習相關諮詢,了解申請規定與注意事項;
(3) 準備申請文件:規劃書(含歷年成績表及本學期修課紀錄、課外活動資料(非必要));
(4) 申請文件繳交:進入日間學制教務資訊系統完成線上申請,並將申請文件 PDF 檔寄送至 iaao@ntnu.edu.tw。
(寄件主旨範例:校學士申請_○○學系_姓名) -
校學士申請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申請時須準備校學士學位規劃書、歷年成績單及本學期修課紀錄、課外活動資料(非必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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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後多久會知道結果?
申請結果請見每學年校學士申請說明,且逕自至「日間學制教務資訊系統→轉系、雙主修、輔系子系統→分發結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