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三:校學士學位課程與修業規劃

  • 修習校學士總學分為多少?

    修讀校學士總學分數需至少達 128 學分,包含

    「共同必修」(A 類課程;32 學分)、

    「跨域學程」(B 類課程;48-80 學分)、

    「實習、實作或專題課程」(C 類課程;至少 2門,4 學分)、

    「選修課程」(D類課程;12-44 學分)等四類課程。

  • 申請校學士可以同時擁有雙主修和輔系的資格嗎?

    不可以。根據本校「學士班學生修讀雙主修及輔系辦法」第五條規定,學生登記(含甄選)雙主修及輔系各項資格合計以一個為限。校學士視同雙主修,因此你不能同時具備輔系資格。若你是以「一個輔系+兩個學分學程/專業學分學程」申請校學士並通過,最後只會保留校學士(雙主修)資格,不會同時擁有輔系。

  • 申請校學士可以同時擁有兩個以上學分學程/專業學分學程的資格嗎?

    可以,校學士修讀形式可以為「4個學分學程/專業學分學程」,因此,同學可以同時修習 2-4 個學分學程/專業學分學程。

  • 校學士可以去修臺灣大學系統的課程嗎?

    可以。你可以修讀臺灣大學系統的課程,並把它們算在校學士的選修課程(D類)或專題課程(C類)。但是,B類課程(跨域學程)只能選本校開設的,不能是其他學校的輔系或學分學程。

  • 校學士修讀期間可以變更修讀規劃嗎?

    可以。校學士同學經與跨域諮詢教師或跨領域學習規劃師討論後,認為確有調整修讀規劃之必要,例如變更輔系、學分學程/專業學分學程或跨領域修讀名稱等,於每年4月、11月向跨領域學習規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審議通過後即可。

  • 如果無法完成校學士的修讀怎麼辦?

    同學若無法完成校學士的課程,可選擇以原所屬學系畢業,不影響畢業資格。

  • 校學士B類課程中,修讀形式有哪些?

    校學士B類課程中有兩種修讀形式,一種為修習「四個學分學程」,另一種為選擇「一個輔系 + 二個學分學程」,學生可依個人學習、生涯或職涯規劃選擇適合的修讀方式。

  • 校學士修讀形式中的跨域學程(B類課程),有什麼需要注意?

    在規劃校學士的跨域學程(B類課程)時,如果你選擇「輔系」或「學分學程」,要先確認它是否為甄選制。若是甄選制,你必須先通過甄選並取得資格,才能將它納入校學士的跨域學程中。以輔系為例,目前採甄選制的包括:美術系、設計系、音樂系、體育系、幼家系幼教組,以及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等。因此,在規劃之前,一定要先確認想修的輔系是否需要甄選,以免影響後續資格認定。

    同樣地,一些學分學程也採甄選制,你需要先申請並錄取後,才可以納入校學士的跨域學程(B類課程)。

    請透過以下網址查詢:
    輔系、雙主修招生資訊查詢網址https://www.aa.ntnu.edu.tw/zh_tw/Registry/RequestTransfer/Enrollment
    學分學程招生資訊查詢網址https://courseap.itc.ntnu.edu.tw/CertApplyPublic/

  • 校學士同學可以申請交換或海外研修嗎?

    可以,但你必須確保交換或海外研修的課程符合校學士的修讀規劃,並經校學士審查小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