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若無法完成校學士的課程,可選擇以原所屬學系畢業,不影響畢業資格。
主題三:校學士學位課程與修業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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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無法完成校學士的學習規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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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畢業證書會如何註明?
學士學位證書將註明「校學士跨領域名稱及學士學位名稱」,若同學中途放棄校學士修讀資格,則不予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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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校學士可以同時擁有兩個以上學分學程的資格嗎?
可以的,校學士修讀形式可以為「四個學分學程」,因此,同學可以同時修習 2-4 個學分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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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修讀期間可以變更學習規劃嗎?
可以的,變更學習規劃(如變更輔系或學分學程、更換實習/專題課程或)調整校學士學位名稱需向跨域學習規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即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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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的實習 4 學分可以計入學分學程嗎?
可以的,但須包含跨域實作或專題規劃,以確保同學具備跨領域學習與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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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校學士可以同時擁有雙主修和輔系的資格嗎?
不行,校學士等同於雙主修。若學生選擇 「一個輔系 + 兩個學分學程」 作為跨域組合,並通過校學士學位申請,依本校學士班學生修習輔雙規定(第五條),學生登記(含甄選)雙主修及輔系各項資格合計以一個為限,因此學生不會同時具備雙主修和輔系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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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修讀形式有哪些?
校學士四類課程中,其中在「規劃修習之輔系、跨域學分學程或專業學分學程課程」(B 類課程),目前有兩種形式,一種為修習「四個學分學程」,另一種為選擇「一個輔系 + 二個學分學程」,學生可依個人學習規劃選擇適合的修讀方式,以符合校學士的畢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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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學士學位修習總學分為多少?
校學士學位總學分數需至少達 128 學分,包含
「校訂必修及通識課程」(A 類課程;32 學分)、
「規劃修習之輔系、跨域學分學程或專業學分學程課程」(B 類課程;48-80 學分)、
「實習、實作或專題課程」(C 類課程;至少 4 學分)、
「選修課程」(D類課程;12-44 學分)等四類課程。 -
校學士修讀形式中若選擇「一個輔系 + 二個學分學程」的跨域組合,有什麼需要注意?
輔系有採登記制與甄選制兩種方式,若同學選擇需甄選的輔糸,必須先取得該輔系資格,才能將其納入校學士的跨域組合。目前採甄選制的輔系包括美術系、設計系、音樂系 、體育系 、幼家系幼教組及心輔系等 。詳情請參見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網頁
https://www.aa.ntnu.edu.tw/zh_tw/Registry/RequestTransfer/Enrollment -
校學士可以選修臺灣大學系統的課程嗎?
可以的,同學可修讀臺灣大學系統的課程,並將其納入校學士的選修課程(D 類)。但需注意的是,「規劃修習之輔系、跨域學分學程或專業學分學程課程」(B 類課程)中的輔系與學分學程僅限於本校開設,不得選修臺灣大學系統內其他學校的輔系或學分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