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學則第13條規定學士班一至三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16學分,不得多於27學分;四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9學分,不得多於27學分;延長修業期限學生至少應修習一門課程。若因特殊情況,經系主任核可者,得不受此限。
2.選課系統於第一階段設定輔系、雙主修及四年級同學選課學分上限為27學分,一般生為23學分(以上不含普通體育、通識、教育學程),第二階段之選課學分上限為33學分。加退選階段選課系統不設學分上限,若所選學分超過27學分,超修之核可,請依學則第13條規定,自行下載列印選課清單交系上認可,若未經系主任核准超修者,將通知減選。
主題三:選課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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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分數上、下限之規定為何?選課系統之設定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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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選課授權碼」?
1. 「選課授權碼」由授課教師於教務系統產生及列印。學生因特殊情形(如:線上名額額滿、未通過課程先修科目等)無法於選課系統直接加選課程時,可向授課教師索取授權碼,教師同意發放後,再由學生自行於加退選截止前至選課系統加選課程。是否核發授權碼、授權碼名額與發放方式,依授課教師規定辦理,同學應自行注意該課程資訊之名額與備註相關內容。
2. 以授權碼加選之課程不得退選(僅得辦理期中停修),亦不得轉讓。 -
何取得「選課授權碼」及選課?
1.同學若有「不符合限修或擋修條件(如限年級、限系所、先修科目未修過等)」、「欲加選科目已額滿」之情形無法於系統進行加選某科目時,可向授課教師索取授權碼,教師同意發放後,再由同學自行於加退選截止前加選:
• 登入選課系統
• 點選「授權碼加選」
• 輸入所取得之選課授權碼,並按下【查詢】
• 出現授權碼課程後,再按【加選儲存】完成選課。以授權碼加選之課程不得退選(僅得辦理期中停修)。
2.詳細操作方式,請參考【選課系統操作手冊】。 -
開課教師發送「選課授權碼」有名額限制嗎?
(1)授權碼人數為限修人數之一定比例:限修人數為80人以下之課程,授權碼比例不得超過40%;限修人數為81人以上之課程,授權碼比例不得超過10%;教育學程課程,授權碼比例不得超過20%;普通體育課程,授權碼比例不得超過10%。
(2)加退選期間授課教師可以教室容量為上限,調高授權碼人數。 -
有哪些情形不可使用「選課授權碼」選課?
使用授權碼加選課程仍需符合本校學則、通識教育、師資職前教育、普通體育、共同英文等修課規定。例如:
1.教育學程課相關限制:• 加選教育課程者須具教育學程資格,每學期最多12學分。
• 加選教材教法、教學實習前應修滿12教育學分(含本學期計算)。
• 同時修習中等教程、資優教程、國小教程者,每學期最多18教育學分。
2.共同科英文(二)與英文(三),不符合先修條件者。
3.普通體育相關限制:
• 普通體育每學期限修1門,授權碼無法加選第2門體育。
• 前學期修習普通體育不及格需補修者及大四以上未修滿畢業必修體育學分者,得於加退選階段加選第2門體育,惟授權碼無法再加選第3門體育。
4.學士班3、4年級學生可於加退選階段上修碩班及碩博合開課程(學士班1、2年級學生無法用授權碼加選上修課程)。
5.研究生每學期選課上限為18學分(超過學分上限時授權碼無法加選課程)。
6.以授權碼加選之課程,不得與已選課程衝堂。
7.其他違反本校選課相關規定者。 -
若取得「選課授權碼」後,卻忘記登錄怎麼辦?
選課授權碼需在加退選期間使用,若逾期未登錄則選課授權碼即失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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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課授權碼」不慎遺失怎麼辦?
請即向開課教師查詢選課授權碼,並在加退選期間內上網登錄。若仍遇到問題,請洽課務組02-774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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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學程選課之規定為何?
(1)具教育學程資格者始得修習,不具教育學程資格者無法選修,亦無法以授權碼加選;有關教育學程資格取得之相關規定,請洽詢本校【師培學院】。
(2)第一階段選課採志願填寫後亂數分發。
(3)本校教育學程科目不受理校際選課。 -
有關各類學分學程選課之規定為何?
(1) 已經核定具學分學程資格者始得俢習。自第二階段選課起,學分學程課程開放不具學分學程資格者登記加選(部分未同意開放之學分學程除外)。
(2)該學分可當自由選修學分。 -
各類課程分發原則為何?
1.一般性分發原則:以課程意見填答率高者優先分發,填答率相同時以大四生優先(跨學制合開課程不設定大四優先,如:大碩合開、大碩博合開課程,僅依課程意見填答率高低順序分發)。【說明】若某課程登記人數超過限修人數時,分發順序如下:課程意見填答率高者→大四生→亂數分發。
※註1:「大四生」係指學士班四年級應屆學生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
※註2:「課程意見填答率」係指學生期末填寫課程意見之科目數÷該學期選修總科目數×100%。例:某生該學期共選修10門課程,於網路填寫課程意見截止前,填寫完畢其中9 門課程,其課程意見填答率為90%(辦理期中停修科目等免填課程意見科目,視為同學已填科目)。
2.系(所)專業課程分發原則:本系優先。【說明】系(所)專業課程分發時,除依限修條件(如限本系、限輔系等)檢查外,依以下優先順序分發:本系生→雙主修生→師培公費生→輔系生→學分學程生→預修生→外系生,各身份別中,又以課程意見填答率高者→大四生順序分發。
3.通識課程分發原則:
(1)分發比序同一般性分發原則。
(2)第一學期各通識課程保留15%名額提供新生於新生選課階段選課。
(3)第一階段通識最多可填10個志願,至多分發1門。第一、二階段選課,若通識課程已修滿單一領域學分上限者(含當學期選修之通識學分),該領域不再分發。自加退選階段起,不再限制領域上限。【說明】第一、二階段通識領域上限:108學年度(含)之前入學者各領域至多6學分;109學年度(含)之後入學者博雅各領域至多8學分、跨域探索課程各領域相加至多10學分。
4.國立臺灣大學系統課程分發原則:
(1)係指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提供本校之校際課程。
(2)系統學校提供本校選修之通識課程於課程資訊欄位顯示「通」,除分發無比序(以亂數分發)外,其餘規則同本校通識分發原則。非顯示「通」者,僅為選修,不得採認為通識。系統通識課程未保留新生名額。
(3)若課程登記人數小於課程名額,直接分發;若課程登記人數多於課程名額,則依以下優先順序分發:系統學校雙主修生→系統學校輔系生→一般生
5.詳細請參閱當學期【選課注意事項】。 -
選課人數不足無法開課怎麼辦?
(1)本校各系所開課最低學生數標準請參照本校【各系所開課最低學生數標準】。
(2)若選課人數不足無法開課,系統會主動將已選該門課之學生選課刪除,若因此致當學期學分總數不足者,由系所協助進行相關選課輔導。 -
我是學士班二年級以上的在學生,為什麼第1階段選課期間卻不能選課?
前一學期不及格學分數達1/2以上者,皆須填寫「選課暨學習輔導紀錄表」,經導師輔導核章後依限繳回教務處,始完成選課程序(選課輔導表請於開學後至各學系辦公室領取)。未繳交「選課暨學習輔導紀錄表」者,將限制下學期第1階段選課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