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163
新生休學
在職專班不得辦理保留入學
休學
📅 申請時間:
- EMBA:5月開放
- 暑期班:6月開放
- 9月入學者:114年6月16日起
📌新生註冊繳費截止日(含)前完成申請休學者,可免繳費
📝休學申請規定:
📝 申請資格及休學期限:
🔹 無論什麼原因,每位學生皆有**2 學年(暑期)**的休學額度。
🔹 符合以下情形者,可申請延長休學期限:
-
1.重病或特殊事故(須檢附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之診斷證明書):
- 經系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呈教務長核准後,可再延長最多 2 學年。
-
2.服兵役(須檢附徵集令影本):
- 服役期間不計入休學年限,退伍後須持退伍令申請復學。
-
3.懷孕、生產(須檢具健保局特約區域醫院以上證明書):
- 每次申請休學最多 2 學期,且不計入休學期限。
-
4.哺育三歲以下子女(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 每次申請休學最多 6 學期,且不計入休學期限。
📍 申請方式:
- 完成新生報到(含繳交學歷證件),取得學號並開通校務行政帳號。
- 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 → 應用系統 → 教務相關系統 → 休學離校申請。
- 線上提出申請,完成各單位簽核後,可上網列印休學同意函。
📢 復學相關事項:
- 休學期滿自動復學。
📢 注意事項:
- 學生須自行查詢申請進度,如超過 2 週未完成簽核,系統將自動取消休學申請。
- 休學詳細資訊,請參閱「休復學、退學」網頁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