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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入學

提前入學申請

一、申請資格

經本校博士班甄試入學、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錄取者,符合當年度招生簡章所訂資格(符合入學資格且系所細則規定得提前入學)者,得申請提前於 115 學年度第2學期 註冊入學。

二、申請時間

116 年 2 月 2 日(星期二)17:00 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流程

  1. 完成報到手續(含上傳符合報考(入學)資格之畢業證書)。
  2. 下載 「提前入學申請書」,經錄取系所審核同意後,繳交至:
    • 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2 樓 研究生教務組(系所於和平校區者)
    • 公館校區:綜合館 1 樓 公館教務組(系所於公館校區者)
  3. 注意:表單填妥後須送至系所核章,請勿逕將表單郵寄至本處,請親自或委託親友代跑流程;未完成系所審核即將申請單逕送本組者,恕不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有關提前入學學生之學號查詢、學費繳納及選課等規定,請於 116 年 1 月上旬 自行至本校「教務處首頁 → 研究生教務組 → 註冊」網頁查閱註冊須知,本校不再另函通知。
  2. 第2學期無新生選課階段,取得學號並開通校務行政帳號後,即可依本校日間學制選課期程進行選課。例如:1/7前取得學號及開通,可以在第一階段(1/8~1/11)就進入選課系統選課;1/27後取得學號者,因已逾第一與第二階段選課,故請於開學加退選階段再行選課。

五、開放查詢學號時間

申請單交至研究生教務組日期 可查詢學號時間
1/6以前 1/7中午12:00
1/7 1/8中午12:00 (一階選課)
1/8  1/11中午12:00(一階選課)
1/11~1/14 1/15中午12:00
1/15~1/21 1/22中午12:00
1/22 1/25中午12:00(二階選課)
1/25 1/26中午12:00(二階選課)
1/26 1/27中午12:00(二階選課)
1/27~2/2 2/3中午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