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Q&A

  • 新生入學報到時全家出國旅行怎麼辦?

    除外籍生、僑生及陸生需現場報到外,本校入學報到採網路報到及郵寄報到資料兩步驟辦理。請務必依各梯次新生入學通知函之規定,完成網路報到及郵寄書面資料(以郵戳為憑)。如於新生入學報到期間出國旅行,請委託親友依入學通知函之規定代為辦理網路報到及郵寄報到資料。

  • 新生入學是否需本人現場報到?

    除外籍生、僑生及陸生需現場報到外,其餘新生不需要現場報到。本校新生採網路報到,並以限時掛號郵寄報到資料,包括:經原畢業或就讀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學校關防或章戳之學歷證件影本參考範例學籍記載表(背面請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方式辦理報到手續。報到資料如欲親自送交者,請於各梯次郵寄報到資料截止日前,於本校上班時間(8:30~17:00) 依學系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或公館教務組。

    教務處註冊組106 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 (和平校區I 行政大樓1F)
    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科技與工程學院(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除外)、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音樂學院各學系及體育與運動學系、企業管理學系。

    教務處公館教務組:116 台北市汀州路4段88號(公館校區 綜合館1F)
    運動競技學系、數學系、物理學系、化學系、生命科學系、地球科學系、資訊工程學系、營養科學學士學位學程、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 報到時系統網路不通,怎麼辦?

    可能是使用的人太多,請稍後再試,或於上班時間來電詢問教務處註冊組公館教務組各學系承辦人。

  • 如何確認是否已經完成網路報到?

    進入網路報到系統編輯各項資料儲存後,系統會顯示:「恭喜您已完成網路入學報到手續」,且會依您所登錄之電子信箱,自動郵寄新生網路報到成功通知。

  • 網路報到時無法上傳照片,怎麼辦?

    國內各入學管道學生,將以學測或統測報名考試照片進行製作學生證,不用再上傳照片。同學如需更換照片,可於註冊入學後至註冊組或公館教務組依規定提出換發。

  • 郵寄報到資料,該寄送至本校哪一校區?

    報到系統於同學完成網路報到後,系統自動產生學記載表、寄件封面(由系統自動帶出郵寄地址),請同學立即點選列印,因報到時間結束後即無法再列印。
    教務處註冊組106 台北市和平東路1段162號 (和平校區I 行政大樓1F)
    教育學院、文學院、藝術學院、科技與工程學院(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除外)、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音樂學院各學系及體育與運動學系、企業管理學系。

    教務處公館教務組:116 台北市汀州路4段88號(公館校區 綜合館1F)
    運動競技學系、數學系、物理學系、化學系、生命科學系、地球科學系、資訊工程學系、營養科學學士學位學程、光電工程學士學位學程。

  • 辦理新生報到時,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怎麼辦?

    報到時若暫時無法繳交學歷證件的新生,於網路報到完成後,報到系統會自動產生「補件切結書」,請學生自行點選列印後寄交。另請記得於取得畢業證書後,影本加註學系及學號後親送或郵寄至本校(註冊組或公館教務組)參考範例

  • 持國外學歷入學,如何繳驗學歷(力)證明文件?

    請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於入學報到期限內繳驗下列文件:
    (1) 
    國外學歷證件正本(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加附中文或英文譯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歸還)。
    (2) 
    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加附中文或英文譯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歸還)。

    (3) 包括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正本1份(如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本項資料)。

  • 持大陸地區學歷入學,如何繳驗學歷(力) 證明文件?

    持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學歷或臺灣認可名冊所列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學歷肄業入學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於入學報到期限內繳交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發還),若未依規定辦理,取消入學資格。(詳細驗證資訊請查閱教育部「大陸地區大學學歷查證資訊網」。網址:https://mewtwo.nchu.edu.tw/enroll/vmhd ) 。

  • 持港澳地區學歷入學,如何繳驗學歷(力) 證明文件?

    請依教育部「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於入學報到期限內繳驗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正本及影本1份(正本驗畢發還)。

  • 有關健康檢查、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平安保險、獎學金、新生訓練承辦單位?

    上列業務由學生事務處承辦,請參閱學生事務處網頁
    聯絡電話:(02)77491052    

  • 如何辦理保留入學?

    除簡章規定規定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外,其他新生得依本校學則(第10條)規定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並應於註冊日前辦理完畢(可免繳學雜費)。

  •  註冊繳費單何時發放?

    本校不寄發註冊繳費單,出納組預計於8月中旬開放繳費系統,請至繳費系統進行線上繳費或列印繳費單繳費,並應於當學期上課日前完成繳費。
    出納組聯絡電話:(02)77491343

  • 轉系、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何時辦理?

    1.轉系申請資格須依各類入學考試簡章規定,請同學先詳閱簡章規定。
    2.本校於每學年下學期辦理轉系、輔系、雙主修、學分學程申請作業,約每年4月於教務處網頁公告招生訊息,相關規定請參閱本校學則第28-34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