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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方式
& 本校大學部延畢生學費採兩階段收費方式: |
1.第一階段繳交學生團體保險費、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外籍生另須繳交境外生保險費)。 |
2.第二階段俟加退選後,按選修學分數繳交學分費及相當比例之雜費。 |
*【詳細說明及計算方式請參閱學士班學費收費標準說明事項第四點】 |
& 本校108學年度起入學研究生採一階段收費方式: |
修業前4學期(不含休學)每學期於開學前繳納學雜費基數及基本學分費,第5學期起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 如有修習教育學程課程、音樂學院個別課程,需於選課結束後另收取學分費。 |
& 本校自111學年度起,107學年度前入學研究生併同新制收費: |
修業前4學期(不含休學)每學期於開學前繳納學雜費基數及基本學分費,第5學期起僅收取學雜費基數至其畢業止。 如有修習教育學程課程、音樂學院個別課程,需於選課結束後另收取學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