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三:國家語言能力認證獎勵

  • 如何辦理休學?

    1、申請當學期休學,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之申請休學截止日前辦理,學生若於上課開始日前(含當日)完成休學離校手續者,免繳學費。逾上課開始日申請休學者,則須依規定繳交學費及辦理退費。
    2、相關表格請至教務處網頁「教務表單」。

  • 共同指導時如何折抵?

    比照合開課程依指導時數做比例分配。

  • 辦理休、退學後,如何申請退還學雜費?(退費帳號登錄說明)

    【退費申請流程說明】(請點選下載說明)
    網址: https://www.aa.ntnu.edu.tw/zh_tw/Tuition/refund

  • 若取得「選課授權碼」後,卻忘記登錄怎麼辦?

    選課授權碼需在加退選期間使用,若逾期未登錄則選課授權碼即失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登。

  • 教師辦理減授及折抵時數後,教學總時數是 否有限制?

    依據「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第三條第三款規定: 專任教師若有減授時數,每學期仍須至少授課兩小時且每學年仍須至少授課九小時;若有兼任行政工作每學期減授二小時者,每學年應授課至少六小時,每學期減授四小時以上者,每學年應授課至少三小時。

  • 指導論文的學生當學期休學,教師當學期是 否仍可以該名學生折抵授課時數?

    學生若於當學期加退選結束前辦理休學,教師不得以該名學生辦理當學期折抵;若於加退選結束後辦理休 學,則不影響教師原折抵時數之計算。

  • 指導外系學生是否可以折抵時數?

    可以折抵。

  • 指導在職班學生論文,可否折抵授課時數?

    在職班授課時數不納入教師授課基本鐘點時數,故指導在職班學生論文,不能辦理授課時數折抵。

  • 教師若於上學期休假,下學期授課時數如何計算?

    依據「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第二條第三款規定: 在不影響正常教學情形下,每學期得減少至多四小時,並須於另一學期補足基本授課時數;若另有減授時數者,每學期仍須至少授課二小時。

  • 如何選修「國立臺灣大學系統」的課?

    1.依本校選課期程於本校選課系統選課。
    2.請參閱校際選課(臺灣大學系統)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