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旨揭考試訂於113年1月29、30日(星期一、二)假「臺灣師範大學和平校區」及「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兩分區舉辦,監試節次為1至5節不等,監試費用將俟主辦單位核定後另行通知各監試人員。
- 為監試試務專業考量,本次監試人員座談會訂於113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誠大樓1樓101階梯教室舉行,不另發出席費,未參加者視同退聘。
- 監試名單依教職員(不含兼任教師)、約用人員、專任(案)計畫助理等職別並參酌曾任職或就讀美術、設計相關領域、美術術科監試經驗、選填分區順序等從優排定。如有在高中職、補習班任職或有三親等以內之親屬報名參加本考試者,應主動迴避參與相關試務工作。
- 本考試期間含一般上班日,為避免影響貴單位業務運作,務請徵得單位主管同意後,方能支援相關試務工作。
- 有意願者請於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並繳交主管同意證明,格式不拘,可以紙本請主管簽章,或e-mail主管取得同意回信後轉成PDF檔,擇一管道傳送即可(紙本請送校本部誠大樓4樓誠403室教務處網路大學辦公室汪小姐收,電子檔請寄至lichi@ntnu.edu.tw,或於表單上傳。),逾期未報名或已報名但未繳交主管同意證明者視同放棄。
- 依個資法及保密原則,各分區監試人員名單排定後,預定於113年1月12日(星期五)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含未獲錄取者)。
- 如因故須退聘,請立即聯繫:本處網路大學辦公室汪小姐(校內分機5579)或張小姐(校內分機5504),切勿自請代理人或私自更換監試試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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