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學校衛生法》第8條規定,學校應辦理學生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管理制度。
為配合本校健康中心辦理相關作業,將自115年10月16日起,針對尚未完成健康檢查規定之新生辦理學生證功能停權作業(不影響悠遊卡功能)。
請尚未繳交健康檢查報告之學生,儘速將報告送交本校健康中心,以免影響學生證功能使用。
如學生證功能已遭停用,請持啟新診所、樂活診所或本校健康中心開立之收據,至教務處註冊組或公館教務組辦理學生證功能恢復作業。
詳細資訊請參閱健康中心公告。
如有健檢相關或繳交報告問題請洽健康中心 劉護理師 聯絡電話:02-7749-3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