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新生未完成健康檢查學生證功能停用說明

  • 2026-10-15
  • 註冊組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8條規定,學校應辦理學生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管理制度。

為配合本校健康中心辦理相關作業,將自
115年10月16日起,針對尚未完成健康檢查規定之新生辦理學生證功能停權作業(不影響悠遊卡功能)。


請尚未繳交健康檢查報告之學生,儘速將報告送交本校健康中心,以免影響學生證功能使用。

如學生證功能已遭停用,請持啟新診所、樂活診所或本校健康中心開立之收據,至教務處註冊組或公館教務組辦理學生證功能恢復作業。

詳細資訊請參閱健康中心公告。


如有健檢相關或繳交報告問題請洽健康中心 劉護理師 聯絡電話:02-7749-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