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複查申請

  1. 成績複查僅限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學測、英聽及大學術科考試成績非屬複查範圍。申請以1次為限,並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每題得分及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2. 申請時間:於簡章規定總成績複查截止日(115年5月30日)前提出,逾期不受理。
  3. 申請方式:填妥申請書,考生簽名後掃描電子檔,以email方式寄至irisyu@ntnu.edu.tw,來信主旨註明「申請入學成績複查-報考系組名-學測應試號碼-考生姓名」(如:「申請入學成績複查-教育學系-10011111-陳小明」)。
  4. 本校查覆結果於115年5月31日以email方式回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