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士班註冊須知 (舊生)

 
註冊重要事項包含繳交學雜費網路選課,說明如下,請依公告時程辦理:

 
一、繳交學雜費:未依規定時間繳納學雜費並完成註冊相關手續,將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學生應於上課開始日(含當日)前完成繳費註冊手續,如因故必須延緩,應依規定請假,請假以兩星期為限。符合註冊資格但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除於正式上課日前申請休學者外,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二、網路選課:於加退選截止日仍未依規定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低於各系、學位學程規定者,應予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