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提供113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學士班單獨招生、運動績優學生學士班單獨招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考生來校面試之交通費、住宿費補助

一、申請表請參公告附件。
二、申請補助金額不代表審核通過金額,將依照審核結果核發。
三、交通費補助
()交通工具:補助考生本人考試前 1 日或當日於戶籍地或居住地往返考試地點所搭乘之國內線飛機、高鐵、船舶或火車費用(以來回 1 次補助為限),高鐵以標準車廂為補助上限;市區公車、捷運、計程車或租賃車資不予補助。
()補助區域:非設籍且非居住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之考生。
()繳交文件:
1.搭乘高鐵、船舶、火車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及票價表;搭乘國內線飛機者應檢附機票票根、電子機票與購票證明文件覈實報支。
2.戶籍地或居住地證明:居住地證明如學生證影本、租賃契約、帳單等;如戶籍地同居住地者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住宿費補助
()補助金額:補助考生本人考試前 1 日住宿費用,每人每案以新台幣 2,000 元為上限,檢據覈實補助。
()補助區域:居住地或戶籍地以花東全區、新北市以外之偏遠地區、離島地區為原則。若另已申請國內線飛機或高鐵交通費補助者,則不予再補助住宿費。(偏遠地區之認定,比照「內政部偏遠地區鄉鎮地區」列表)
()繳交文件:
1.住宿發票:抬頭請開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或開立統編:03735202,僅有網路訂房證明單者無效,未檢附發票者無法補助。
2.戶籍地或居住地證明:居住地證明如學生證影本、租賃契約、帳單等;如戶籍地同居住地者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申請時間及收件地址
()申請時間:考生需於簡章所訂甄試日次日起算七日內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郵寄地址:106308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務處企劃組收,信封上請註明「甄試補助申請表」。

六、教務處企劃組聯絡人:
  趙育伸(Ms.),電話(02)7749-1198,電子郵件:  vituen@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