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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與誠信教育研習
本校105學年度入學之碩士班(含在職專班)及博士班學生,須於申請學位口試論文之前完成修習「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學術倫理核心課程,並通過研習檢定測驗,始能正式撰寫學位論文。
參考: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術倫理與誠信教育實施要點 」
研究生教務組:02-7749-1097 黃家綉
E-mail:victory172@ntnu.edu.tw
參考: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術倫理與誠信教育實施要點 」
操作流程:https://ethics.moe.edu.tw/newuse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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