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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申請 / 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修讀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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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學程認證申請方式】
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第五條、第七條
< 首次核發
一、申請時間:一般上班日(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申請費用:首次申請免繳工本費。
三、申請資格:依各學分學程修習辦法及課程規劃,修畢該學程規定課程。
四、申請方式: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並檢附中文歷年成績單正本,至學程設置單位審核,經審核後送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
五、領取方式:3個工作天後(當日不計入,例假日順延)至註冊組/公館教務組憑證件領取。
六、注意事項:本校學分學程採認證制,學生修畢相關課程後,可向學程承辦單位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
< 補發申請
一、申請時間:一般上班日(星期一-星期五)8:30-12:00,13:30-17:00。
二、申請費用:工本費100元。
三、申請方式:填寫「學分學程證明申請書」,送註冊組/公館教務組辦理。
< 相關連結
「學分學程設置辦法」
「學分學程課程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