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學、復學、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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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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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休學離校線上申請, 請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 / 應用系統 / 教務相關系統 / 休學離校申請系統。
休學系統說明_學生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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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 (請詳連結後網頁下方內容)
² 申請109學年度第1學期休學請於:109年9月14日上課開始日前完成辦理;逾期須繳納全額學費後始得辦理休學。
² 109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休學截止日:110年1月10日(星期日),依辦理日期按1/3或2/3比例退費。
² 申請109學年度第2學期休學請於:110年2月22日上課開始日前完成辦理;逾期須繳納全額學費後始得辦理休學。
² 108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休學截止日:110年6月20日(星期日),依辦理日期按1/3或2/3比例退費。
辦理109-1休學之申請時間 | 繳交全額學雜費後之退費比例 |
上課開始日109年9月14日(含)之前 | 不需繳交學雜費 |
109年9月15日~10月25日 | 退費2/3 |
109年10月26日~12月6日 | 退費1/3 |
109年12月7日以後 | 不予退費 |
註:相關日程均依本校行事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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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法規章則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則 ]第20條 至 第27條
■ 退費標準與方式請參考[學雜費專區]